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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承包村庄用水10年并设最低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5日09:27  羊城晚报

  梅州五华一些乡村用水被私人承包

  水价忒贵还设最低消费

  管水人不开发票,只用笔记本记“流水账”

  羊城晚报(微博)讯 记者黄蔚山、通讯员黄子言摄影报道:近日,有梅州五华县河东镇的读者向羊城晚报报料:“10 多年前,我们村的自来水就被私人承包了, 刚开始水费是每吨1 元,然而,每听到广州水价上调,村里水价也就跟着涨。从两年前开始,水费已涨至每吨3 元。最近听说广州水费又要涨了, 有人又准备提高水费了。我们村是一个贫穷山村,水费竟然要跟广州水费涨价同步。”

  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 五华县的河东、水寨、横陂等多个乡镇乡村水价较贵, 有的地方甚至高达每吨3.5 元。对此,五华县自来水公司称:他们只管收取“标准下降的水费”, 承包给农村包水人经营。

  想用自来水还得交“开户费”

  记者来到了河东镇的苑河村、苑堂村和东溪村了解情况。在苑河村,73 岁的李大伯告诉记者:“我们这里的水价从每吨1.5 元涨到现在每吨3 元。”他说,每月还要6 吨“垫底”(用户用不了6 吨的,也要按6 吨起价算)。

  在苑塘村,53 岁的李叔告诉记者,这样的高价用水已近两年, 村里家家每月水费都要几十元。东溪村的村民告诉记者,他们村的水费是每吨3.5 元,同样是6 吨垫底。不仅如此,新入户还要缴纳开户费,少则800 元,高则4000 多元,视管网长短而定。当记者问及前来收取水费时是否开取发票,村民均表示没有发票,“反正管水人说多少就是多少,不然就要被停水”。

  “人情水”费用由村民埋单

  针对村民们提出的高水价问题,苑堂村村支书李保让称曾经有村民反映过水价高的问题,但其中情况很复杂,一直未能解决。随后,记者采访了东溪村管水人蓝国奕和苑河村的管水人李某发,据其介绍, 他们管水已经有10 多年的时间, 从县自来水公司批发自来水每吨1.321 元。被问及为何在村里要收3 元每吨时,蓝国奕称,东溪村有410 多户,但用水户只有270 多户, 从总表分出来以后, 水抵达东溪村要经过约8 公里的管网,损耗多,有时还会爆管,加上“人情水”,所以每个月他赚的钱不多。据其介绍,“人情水”包含自己用水、关系户用水和敬老院用水等等。

  当记者问他们是否给用户收费凭据时,两个管水人均表示,每次收费都有开票。当记者希望查看存根凭证和卖出流水账时, 他们出示的竟是还没启用的白纸条水费收据和一本本从文具店买来的普通笔记本。问及是否知道“二次供水”应纳税时,两管水员均称:“不知道。”

  县委书记称将尽快处理

  究竟几个村是如何从自来水公司批发到每吨1.321 元的自来水的呢? 记者随后采访了五华县自来水公司的刘副经理和另外两位相关负责人,他们给记者出示了1999 年7 月份和上述几个村签下的“农村用水协议书”,协议书显示:五华县自来水公司作为甲方,将村里的用水承包给乙方(村里用水的承包人)经营。协议称:“甲方检查监督乙方收取的农村用水增容费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向用户收取水费不得哄抬水价,增加用户负担。”

  既然协议书明明有规定相关的检查、防止抬高水价的内容, 为何自来水公司都不知村里水价已抬高至3 元每吨呢?

  对此,刘副经理表示,协议上要求监督水价的规定仅是“纸上谈兵”。至于每月户6吨垫底一事,他认为确实是违规的。

  记者调查发现,2009 年12 月五华县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明确规定,“农村居民用水供水价格每吨限价1.92 元”。对此,自来水公司表示,他们没有监督执法权,管不了。

  随后, 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五华县委书记张映平,他表示,将向县委县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要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并尽快妥善处理。目前,调查仍在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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